揭阳潮汕机场停车楼自助售卖机项目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5日 作者: 点击数: 【字号:
项目编号20240122-00046 截止日期:2024年02月23日 17时00分00秒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人电话:13926785104

招商公告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现就“揭阳潮汕机场停车楼自助售卖机项目(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商〔2024〕1号)”(以下简称“本次招商”)进行公开招商,兹邀请合格响应人就此项目提交密封响应:

一、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停车楼自助售卖机(项目编号:粤机场集团潮汕招商〔2024〕1号)

二、项目概况

1.投放数量及点位

    计划投放四台自助售卖机,主要位于停车楼入口主车道(见下图),具体投放点位、规格以中选方和招商人实际确认为准。

     

 

2.合作模式

通过公开招商引进合作方,由合作方投放自助售卖机并承担自助售卖机的安装、电费、维修、保养及运营费用等。合作方需向招商人支付项目管理费,月管理费=月收入×提成比例,其中月收入指通过自助售卖机销售商品所获得的所有价款;提成比例由响应人根据机场公司要求投报,按中选人的提成比例报价计算,提成比例报价不低于15%。

3.合同期限:合同基本年限为3年,在合同基本年限内,招商人对中选人的经营管理、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如达到招商人的考核要求,合同期限可延长2年。。

4.经营范围:自助售卖机可销售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饮品、纸巾等,禁止售卖过期、三无产品及烟酒类商品。

三、合作要求

1.重要提示:招商人原则上不因下列因素调整双方约定的管理费的计算标准:

1.1旅客流程动线、旅客流量、旅客构成的改变;

1.2周边商铺品牌和业态调整;

1.3销售额统计口径的调整;

1.4入驻航空公司数量、航空公司分布情况及航班的调整;

1.5现场营销活动的影响。

2.同城同质同价

中选人须按合同约定的经营类别销售商品,并遵守招商人关于“同城同质同价”管理要求。响应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服从招商人“同城同质同价”管理要求.

3.营业时间

本项目营业时间为24小时

四、响应人资格条件

1.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经营业态的企业法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批准设立经营特种行业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经营业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取得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时间须在一年以上,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响应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或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包括独立法人及其关联公司和自然人)未与招商人所属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4.响应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在该网站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响应人公章;

5.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与招商人及招商人所属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6.响应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wz.gdairport.com网站首页的“合作商注册”项完成注册(以前已经注册过的不需再注册),未按时完成注册的,责任及后果自负,提供合作商资格登记表加盖响应人公章。

7.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是指两个或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响应)。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名,提供《声明函》见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8.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既包括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又包括厂长、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投资人、合伙人等主体。

8.2“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指控股关系或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主体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9.成功报名的响应人。

五、报名登记及获取招商文件

(一)登记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2月23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由响应人代表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的电子版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征集人邮箱(040679@gdairport.com)进行登记及获取招商文件,逾期可不受理。征集人将在收到邮件后2个工作日回复,并向响应人发出招商文件。

(二)已获取招商文件的响应人,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招商公告的有关要求,招商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响应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形式、地址和截止时间

1.响应人应通过邮递方式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以文件到达时间为准)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公司行政楼,收件人:许先生,联系电话:13926785104。

4.响应文件按指定时间、地点送达,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征集人不接受以邮件、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报价。

 

七、评审时间:2024年3月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八、评审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公司行政楼319会议室。

九、本次招商公告发布的平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z.gdairport.com)。

十、特别说明

本次招商活动不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本招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商人所有。

十一、招商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商人联系方式

招商人名称: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招商人地址:广东省揭阳市登岗镇揭阳潮汕机场行政楼311室

招商人联系人:许工

招商人联系电话:13926785104

招商人邮箱:040679@gdairport.com

十二、招商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揭阳潮汕机场公司纪检室

联系电话:0663-6192405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揭阳潮汕机场公司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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